液压打包机操作规则

发布时间:2020-10-23 19:57:08
 

一、操作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,未经培训或无师傅帮带指导下不准上岗操作机器。

二、操作过程中做到“四交”、“四查”、“十不准”,确保生产安全:

   (一)四交:交生产记录;交文明生产;交工器具;交设备运行记录。

   (二)四查: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;查电器控制、机电限位是否正常;查油箱油位、油路、阀门、仪表压力是否正常;查各部位润滑是否良好。

   (三)十不准:

   1、没有完成四查不准盲目投料生产,每天操作前先要进行空机试车;

   2、投料过程中不准混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,严禁投入易燃易爆物品、密封容器等。投料要适中;

   3、箱盖未锁紧,不准启动初压;

   4、初压越位时,终压不准启动;

   5、不清除出包口积屑,人不离包箱不准启闭箱盖;

   6、机器运转时操作台前不准站人,机器上不准坐人,堆场不影响操作工视线和人身安全;

   7、未经检修工和电工同意,不准调节机械运转方位和压力,不准拆修总成机件;

   8、操作过程中,发现机械有异响和漏油、泵、阀、压力表不正常时,不准继续运转,应立即停机检查修理;

   9、松包、散包、不符合规格的包件,不准再压;

   10、发生事故,不准变动事故现场,应立即报告领导,并且积极组织事故抢救。